大項名稱: | 戶口登記、遷移核準 | ||
事項編碼: | XMSGAJ00630-659 | 辦件類型: | 即辦件 |
申報對象: | 面向個人 | 事項類型: | 公共服務 |
實施部門: | 市公安局 | 主辦處室: | 廈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 |
聯(lián)系人: | 無 | 聯(lián)系電話: | 0592-2034304 |
數(shù)量限制: | 不限制 | ||
辦理流程: | (一)符合條件人員,向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請核準后,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層D廳公安局戶口受理窗口辦理。 (二)經(jīng)核準后,外省市戶口尚未注銷的來廈落戶的留學人員憑《戶口準遷證》回原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,再持《戶口準遷證》第三聯(lián)、《戶口遷移證》(原戶口在本省內的遷入人員憑準遷憑證,不需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(xù))、入戶證明信到派出所辦理落戶。 (三)經(jīng)核準落戶的歸國留學人員及配偶、子女,憑人口管理處審批件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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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材料: | (一)對于戶口尚未注銷的留學人員及其隨遷配偶、子女,需提供市人社局留學中心簽章的《調動人員(留學回國)登記表》、入戶證明信或市組織部提供海外引進人才證明,本人及其隨遷人員《居民戶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結婚證》,本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。 (二) 對于戶口已注銷的留學人員及配偶子女,需提供市人社局留學中心簽章的《調動人員(留學回國)登記表》、原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、市人社局或市組織部出具的入戶證明信、中國護照、《結婚證》、子女出生證明(提交的證明材料為外文的,應當經(jīng)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(領)館認證或者公證機關公證,附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、人員翻譯的中文譯本,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、翻譯人員簽名)。 (三)落戶地為自有住房的,應提供《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》原件或《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》復印件和市房管局出具的《廈門市城鎮(zhèn)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》原件。落戶派出所集體戶的,應提供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。落戶單位集體戶的,應提供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。擬落戶掛靠在親友戶內,應提供親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的《戶口掛靠親友責任書》和親友的《居民戶口簿》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(A4規(guī)格)1套。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,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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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質材料領取方式: | 窗口領取 | ||
交通指引: | 乘坐公共汽車http://18.49.431.740.640.42.757.856.85.847.947.990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站 BRT快2.快6.快5.快1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站 | ||
監(jiān)督和投訴電話: | 市行政服務中心投訴監(jiān)督電話:7703900 | ||
受理形式: | (一)符合條件人員,向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請核準后,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層D廳公安局戶口受理窗口申請。 (二)委托辦理。當事人因故無法到場申請的可委托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友辦理。委托辦理應提交當事人的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委托書》和受托人的《居民身份證》。 | ||
在線咨詢投訴: | 微信: xmbmw123 | ||
法定時限: | 20個工作日 | 承諾時限: | 即來即辦 |
承諾時限說明: | 材料齊全,無調查事由,當場辦結。 | ||
是否收費: | 是 | 繳費方式: | |
收費主體: | 市財政 | ||
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: | 閩價[1994]費字269號文件、財綜[2012]97號文件。 | ||
結果領取方式: | 申請對象窗口領取 | ||
辦理結果: | 其他 |
行政服務 中心窗口 |
辦公時間 | 受理地點 | 交通指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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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日 上午 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 | 廈門市湖里區(qū)云頂北路842號二層D區(qū) |
申請方式 | 網(wǎng)上申請到窗口最多 次數(shù)(含領取結果) |
承諾到窗口最 多次數(shù)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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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(wǎng)上申請和預審,窗口紙質材料收件受理(收到紙質材料后才能受理) | 1 | 無 |
部門本部受理 | 無 | 無 |
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 | 1 | 無 |
網(wǎng)上申請、預審和受理,辦結后到窗口核驗紙質材料,領取結果 | 1 | 無 |